海滄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試行區屬國企年金制度
廈門海滄區政府高度重視該區屬國有企業為職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日前,該區政府出臺《關于區屬國有企業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若干意見》 用于規范企業試行年金制度。該指導意見要求,該區屬企業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起始日期定為2010年1月1日;企業年金的繳費總額控制在工資總額5% 以內,從成本(費用)中列支;個人繳費由企業從其個人稅后工資中代扣代繳;企業繳費部分應綜合考慮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大小、崗位責任、能力水平、在本企業工作年限、年齡等因素確定,適當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斜,但分配的最高額與最低額之比不得超過5 倍。同時進一步明確,試行企業年金制度后,該區屬企業不得再為職工購買任何商業保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桔梗
相關資訊:
熱點專題: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