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審計結果
2010年第3號
(總第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我局派出審計組于2010年1月22日至3月3日對2009年度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一)住房公積金存貸大幅增加
2009年度,全市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225089人,繳存公積金113052.31萬元,比上年增加16774.03萬元,增幅為17.42%;支取公積金67213.25萬元,比上年增加28728.85萬元,增幅為74.65%;公積金放貸161329.46萬元,比上年增加83685.86萬元,增幅為107.78%。從審計調查情況看,公積金歸集擴面穩步增長,個貸業務增長較快,有力地拉動了住房消費。
。ǘ┳》抗e金收益明顯提升
2009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12483.91萬元,業務支出4935.76萬元,形成增值收益7548.14萬元,其分配情況為:提取貸款風險準備3528.27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657.57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362.30萬元。與上年相比,2009年度增值收益增加2538.59萬元,收益大幅上升,安排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增加1997.94萬元。收益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一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國家出臺擴內需、保增長的相關優惠措施,從而刺激居民購房需求,住房貸款大幅增加,從而增加收益;二是在國家宏觀政策引導下,調低銀行存貸款利率,降低資金歸集成本,從而增加收益。
。ㄈ┳》抗e金管理進一步規范
2009年度,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住房公積金事業安全持續發展。內部管理和風險防范得到加強,公積金貸款逾期率為0.05‰,創歷史新低。啟動業務操作規程評審和內部控制手冊編制工作,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提取和貸款工作的文件,加大了逾期貸款的催收力度。實施公積金按月還貸辦法,減輕了貸款職工的還款壓力。根據資金需求情況,及時統籌安排拆借資金14560萬元,緩解了資金壓力,節約了資金成本,方便了職工,較好地發揮了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效應。針對公積金繳存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臺了工程項目繳存公積金辦法和催繳文件,歸集擴面工作有了新進展。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ㄒ唬┳》抗e金覆蓋水平較低
住房公積金與社;鸬睦U存范圍、繳存基數一致,而以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人數為基數計算,全市住房公積金平均覆蓋率為41.60%(其中高港區繳存覆蓋率最高為74.47%,興化市繳存覆蓋率最低僅為31.40%),雖高出全省平均覆蓋率7.85個百分點,但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應該覆蓋的范圍還有較大差距。
。ǘ┎糠謫挝焕U存低于規定
通過對2009年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基本情況分析,低于繳存基數下限或低于比例下限的職工85539人,占參加繳存人數的38.01%。
。ㄈ┳》抗e金使用不夠規范
經抽閱部分貸款、支取檔案,審計組發現個別貸款、支取的手續、程序不夠規范。
三、審計建議及落實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我局提出了完善住房保障,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租售并舉住房的保障范圍,解決更多的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建立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從個人住房公積金中支付優惠的住房租金,讓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采取差別化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通過提高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減少貸款額度等措施,抑制房產投機,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保障普通百姓利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操作程序、嚴格考核制度等建議。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市領導專門作出批示,要求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相應措施以落實審計建議。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視審計結果,積極采取措施落實整改,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執行力度,先后發放催建催繳通知書500多份、對10多家企業采取了強制措施;督促單位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對新建單位從嚴控制繳存額度和基數;責成責任部門對住房公積金使用不規范的情況進行了整改,并完善了相關制度。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