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發通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精神,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通知,提出了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2010年全省要新增廉租住房1.4萬套以上,累計新增廉租住房4萬套以上;在完成經濟適用住房三年行動計劃15萬套任務的基礎上再新增建設10萬套;新增公共租賃住房10萬間(套),實現公共租賃住房累計供應量40萬間(套)以上;加快推進城市危舊房改造,完成城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730萬平方米以上。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落實好廉租住房資金來源,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貸扶持力度,相關部門要確保國家和省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范圍。各地要抓緊編制和提前實施下一輪住房保障規劃,逐步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對象從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無房家庭,將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從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逐步擴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大力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同時,積極推廣共有產權制度,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力爭2012年底前全面解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基本實現新就業人員租得起房的目標。
通知要求,要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速度,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在建項目建設。對已批未建和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各地要采取促開工、促投資、促上市等措施,督促開發企業加快建設和銷售。要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
房價地價上漲過快、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不足的城市,要在加大土地供應量的同時,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的比例,并根據實際情況加大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各地要完善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年度城市住房建設計劃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通知強調,要執行差別化信貸和稅收政策。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首次購房與非首次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給予相關稅收優惠。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實行商品住房預售款專戶存儲制度,監管銀行和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建立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聯動機制,加強商品住房預售款使用管理,確保商品住房項目如期竣工交付。強化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住房項目預(銷)售許可時,必須提交商品住房項目預(銷)售方案,商品住房預(銷)售方案應含每套商品住房預(銷)售價格;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按申報價格明碼對外銷售。《通知》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實行從土地出讓、規劃審批、開發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上市銷售等各環節、全方位聯合監管。房產(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
通知明確,市縣人民政府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著力完善工作機制,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要嚴格實行目標責任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下達的住房保障目標任務,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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