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加強省直單位結余結轉資金管理
日前,省廳下發《關于報送省直單位結余結轉資金的函》,要求各部門上報本部門結余結轉資金情況。此次填報的結余結轉資金范圍涵蓋部門所有銀行賬戶資金和集中支付額度資金,并按資金項目進行統計,由部門對結余結轉資金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未據實上報的結余結轉資金的單位,一經發現,漏報資金原則上全額上繳省財政。此次結余結轉統計,便于省財政對省直各部門的結余結轉資金進行全面摸底,為不斷加強省直單位結轉資金的管理打下基礎。
責任編輯: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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