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財政局、市屬主管局總公司、各培訓院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6號文件精神,2009年要繼續做好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今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重點是《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新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講解,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培訓,農村村級會計支農政策的培訓,提高持證人員業務素質。現將培訓內容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高級財會人員繼續教育由市財政局會計處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及計劃另行通知。
(二)中、初級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內容:
1、企業會計準則講解
參考用書:《企業會計準則講解》
2、新企業所得稅法解讀
參考用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釋義》
3、企業財務通則講解
參考用書:《企業財務通則學習與應用》
4、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講解
參考用書:《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講解》
5、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培訓
參考用書:《會計人員工作手冊》
6、農村村級會計支農政策的培訓。
參考用書:財政部和北京市財政局編印的教材。
二、培訓要求:
1、各培訓單位應嚴格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做好培訓工作,保證培訓時間不低于24小時,按照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和要求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和計劃,保證培訓質量。
2、各培訓單位根據以上培訓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及會計人員要求安排今年的培訓計劃,并于每月(從5月開始)25日前將下月培訓計劃報送財政局會計處。
3、各培訓單位不得強制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嚴禁掛靠非培訓學校,擾亂培訓秩序。
北京市財政局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