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財政局出臺寧波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辦法,8月1日起將在全市實施。
按照實施辦法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全體人員(統稱會計人員)都應當參加每年不少于24小時的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的形式為參加由縣級以上財政會計管理部門認定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和財政部門直接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會計人員參加全國會計等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或者參加注冊會計師等執業資格考試取得1科以上合格的,以及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教育學習的,在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合格證書或學歷證書當年可以視同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培訓時間。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還將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從業檔案中進行登記。對未完成繼續教育的人員,未完成繼續教育情況也將在從業檔案中記錄并將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記載;對連續未完成繼續教育的,還將通過適當途徑對持證人員以及所在單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