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負債的差額,用公式表示為:凈資產=資產-負債。屬于高等學校會計要素的一項。
特點 不是獨立的會計要素。這一特點表現在對凈資產的計量上,當新建的高等學校取得凈資產時,其計量依賴于投入資產的價值確定,當學校進行正常的業務活動后,共計量依賴于資產負債來計量。
內容 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經營結余和經營結余分配等。事業基金是高等學校擁有的非指定用途的凈資產。固定基金是高等學校擁有的非指定用途的凈資產。固定基金是指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專用基金是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提取、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經營結余是高等學校在一定期間已完工項目經營收入與其支出相抵后的余額。經營結余分配是對高等學校當年經營結余的分配。
核算方法 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各高等學校設置“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經營結余”、“經營結余分配”等科目分別對各凈資產進行核算。按照收付實現制的原則確認,按實際發生額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