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財政局、市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四川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市200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提出如下安排意見,請各區(市)縣、市級各部門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一、關于學習培訓內容
(一)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及應用指南。上市公司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學習。
(二)企業財務通則。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學習。
(三)會計制度。相關會計人員應分別參加《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內容的學習。
(四)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都應分別學習和掌握,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五)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重點學習掌握科目的分類與設置、會計制度的修改、預算執行等內容。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應繼續學習領會。
(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一系列具體規范。
(七)村組代理會計核算中心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村組代理會計核算中心及村組(社區)的會計人員都應學習掌握。
(八)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凡沒有學習這一內容的應予補課。
(九)會計電算化。各單位的會計人員應根據工作的需要,參與會計電算化知識的學習。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所有的會計人員應該學習和掌握。以便在會計工作中明確國有財產和集體財產的范圍,加強對國有財產和集體財產的保護。
在上述內容中,企業會計人員以學習和掌握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和企業財務通則為重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以學習和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為重點。
各區(市)縣、各單位可根據工作的需要,適當安排其他學習內容。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會計人員全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二、繼續堅持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制度
從2001年起,我市進一步加強了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逐步形成了一套規范的管理制度,主要是:
(一)明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指導思想。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應以學習掌握新的會計知識、會計準則為重點,以提高會計人員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水平為主線,堅持以社會效益和務實需求為主,注重繼續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不斷改進培訓的方法,努力提高培訓的效果。
(二)堅持每年制訂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安排計劃。各區(市)縣、各單位應當結合實際,明確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的重點內容、學時要求、培訓書目和工作措施。
(三)實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級管理。各區(市)縣財政局負責本管轄范圍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市級部門也可結合部門工作實際集中組織本系統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市財政局負責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師資、骨干和各種專題培訓,并原則上委托成都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具體承辦。市級部門和各培訓機構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應事先將培訓計劃報市財政局備案。
(四)實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考試制度。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培訓的會計人員,必須經過測驗考試,合格者由財政部門發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單》。
(五)建立了持證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庫,及時記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凡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合格的人員,縣以上財政部門應在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中予以登記。各區(市)縣財政部門應做好持證人員的繼續教育登記工作,確認繼續教育時,憑加蓋財政部門確認印章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進行登記(無財政部門的確認印章一律不予登記),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者不能確認當年繼續教育。
(六)不斷強化對培訓市場的管理。各區(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準入、部門辦班、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條件、培訓收費和培訓質量等各個環節的監管,防止亂收費、亂辦班,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確保全市繼續教育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
(七)嚴格師資準入關。凡是擔任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師資,必須參加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舉辦的各類新制度、新準則師資骨干培訓班的培訓,未參加培訓的,不得確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資格,不得擔任繼續教育培訓講課。
三、關于培訓用書
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統一使用上級財政部門推薦的會計培訓教材,各區(市)縣、各部門和各會計培訓機構決不允許使用盜版教材和自行翻印教材,對不按規定違規使用教材的單位,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根據財政部和省財政廳要求,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學習培訓,統一使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財政部會計司編)及經濟日報社出版的《最新企業會計準則學習與應用》(財政部科研所財務會計研究室主編)兩書。
四、教材征訂各區(市)縣、各部門和各會計培訓機構需要培訓用書,應提前向市會計學會報送用書計劃。聯系人:李曉琳;聯系電話:86267699。
成都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
二OO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