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0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的通知
冀財會[2007]14號
各設區市財政局,省直、中直駐石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06]19號)的有關規定,為加強我省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提高廣大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現將200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安排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內容
1、企業、公司繼續教育的重點是:新企業會計準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2、行政、事業單位繼續教育的重點是:行政單位資產管理辦法、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辦法、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3、民間非營利組織繼續教育的重點是: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4、常規培訓內容:會計理論與實踐、會計相關法律法規、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代會計管理方法、會計電算化知識、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行業會計核算辦法和其他財經、財會管理知識。
二、繼續教育的形式
1、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和會計繼續教育培訓。
2、參加會計、審計、統計、經濟各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
3、大中專院校在校生,當年參加會計類專業主修課或選修課學習,學時不少于24學時。
4、接受會計專業學歷教育。
5、參加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6、承擔會計專業課題研究,并完成研究報告。
7、參加設區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知識比賽。
8、參加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會計類脫產培訓(報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同意,并備案)。
9、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有效的繼續教育形式。
三、繼續教育的學時
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會計人員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每年參加繼續教育(面授)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24小時。
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督促、鼓勵并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并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四、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
會計人員原則上在當地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當培訓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發生沖突時,應選擇參加上一級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
(一)省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高級會計人員和大型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
1、年齡在50歲以內的高級會計師,省財政廳會計處將直接分批組織培訓。
2、年齡在50歲以上的高級會計師和省直、中直駐石單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由省財政廳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具體組織。
3、大型企業集團和較大行政事業單位單獨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必須由單位提出申請,報經省財政廳會計處確認并備案,然后組織實施具體培訓。
(二)各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當地其他持證人員的培訓。
(三)會計人員參加培訓后,要據實將培訓時間、內容、學時等情況,錄入到管理數據庫中,并在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登記,作為考核、確認繼續教育的依據。參加上一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培訓的,可憑結業證書或證明到證書管理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五、繼續教育的檢查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持證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人數不低于持證人員的5%,檢查的重點是主管部門、較大行政事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的完成情況,檢查結果應及時予以通報,并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按計劃,2008年全省將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換發工作,同時對持證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的全面檢查,對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或沒有達到規定課時的,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面授)課時后,才予換發新證。請各市、各單位認真抓好督促落實工作。
各地應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的培訓工作,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現分層次、分類別進行,逐步形成省財政廳重點組織高級會計師培訓、各市財政部門重點組織中級會計師培訓、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抓好初級會計人員培訓的格局。同時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管理,堅決制止只收費不培訓或高收費的行為,嚴把師資關,切實提高培訓質量,確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省財政廳也將適時對各市繼續教育工作進行檢查。
二ΟΟ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