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財政局、市直及中央、省在常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及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對象為所有持有我市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簡稱持證人員)。
二、培訓內容
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2、財政預算改革(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和非稅收入改革);
3、《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三、培訓時間
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從2006年12月1日開始到2007年7月30日結束。各區縣(市)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具體時間由各區縣(市)財政部門自行安排,但必須在2007年7月30日前完成。
四、報名辦法
市直及中央、省屬在常各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報名工作由單位統一組織,于2007年元月30日前,攜《常德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信息記錄表》(附軟盤)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到我局會計管理科辦理培訓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持證人員可單獨報名。各區縣(市)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報名辦法由區縣(市)自行確定。
五、收費標準
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仍執行湖南省物價局[1999]湘價費字第246號文件核定的110元/人期的標準(不含書籍費)。
六、組織管理
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誰發證誰培訓。
1、各區縣(市)要高度重視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把師資關,確保培訓質量。培訓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持證人員參加培訓的信息數據錄入《湖南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予以記載以作為考核依據。同時要將培訓工作總結及相關表格(含電子文檔)于2007年7月30日前報送我局會計管理科。
2、各培訓單位要切實加強培訓場所、教學設備、師資隊伍的建設,如實記載和報送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情況,確保每個學員學有所獲、學以致用。
3、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為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培訓時間的落實。同時應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按照要求組織做好本單位及下屬單位持證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不能按時參加當年度培訓的持證人員,單位應負責說明其原因并用書面形式報我局會計管理科備案。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繼續教育的持證人員,將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辦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