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部報表(業務分部、地區分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各行業、各地區經營業務的收入、成本、費用、營業利潤、資產總額以及負債總額的情況。
2.本表“項目”欄,應按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分別編制。
業務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組成部分,該組成部分提供單項產品或勞務。或一組相關的產品或勞務,并且承擔著不同于其他業務分部所承擔的風險和回報。
地區分部是指企業內可區分的組成部分,該組成部分在一個特定的經濟環境內提供產品或勞務,并且承擔著不同于在其他經濟環境中經營的組成部分所承擔的風險和回報。
如果兩個或多個本質上相似的業務分部或地區分部,可以合并為單一的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業務分部、地區分部的分部原則,并且一貫性地遵循這一原則。如隨著情況均變化而作出調整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并且提供調整后的比較分部報表。
本表“抵消”欄,反映各分部間銷售所應抵消的收入、成本等。
3.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應當納入分部報表編制的范圍:
(1)分部營業收入占所有分部營業收入合計的10%或以上(這里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下同);
(2)分部營業利潤占所有盈利分部的營業利潤合計的10%或以上;或者分部營業虧損占所有虧損分部的營業虧損會計的10%或以上;
(3)分部資產總額占所有分部資產總額合計的10%或以上。
如果按上述條件納入分部報表范圍的各個分部對外營業收入總額低于企業全部營業收入總額75%的,應將更多的分部納人分部報表編制范圍(即使未滿足上述條件),以至少達到編制的分部報表各個分部對外營業收入總額占企業全部營業收入總額的75%及以上。
納入分部報表的各個分部最多為10個,如果超過,應將相關的分部予以合并反映;如果某一分部的對外營業收入總額占企業全部營業收入總額90%及以上的,則不需編制分部報表。
如果前期某一分部未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而未納入分部報表編制范圍。本期因經營狀況改變等原因達到上述條件而應納入分部報表編制范圍的,為可比起見,應對上年度的數字進行調整后填入“上年”數欄。
4.本表所稱的“對外營業收入”、“對外銷售成本”,是指各業務分部對整個企業以外的單位銷售所產生的收入、成本:“分部間營業收入”、“分部間銷售成本”,是指各個業務分部與其他業務分部銷售業務所產生的收入、成本等。
對外銷售成本與分部間銷售成本,可以按照對外營業收入占全部業務(或地區)分部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對于成本的分配,也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各分部間進行分配。
5.分部資產總額,是指分部在其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并可直接歸屬于該分部的資產總額;分部負債總額,是指分部的經營活動形成的,并可直接歸屬于該分部的負債總額。
6.如母公司的會計報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一并提供時,本表只需在合并會計報表的基礎上編制。
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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