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財政廳文件
豫財辦會[2005]2號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行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各省轄市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縣市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現將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1、大中型企業培訓內容:《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企業會計準則;
2、小企業會計人員培訓內容:《小企業會計制度》;
3、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內容:《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
4、村集體會計人員培訓內容:《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5、行政事業單位及金融系統學習內容另定。同時,相關單位對口學習各行業專業核算辦法。
二、培訓范圍:省直培訓單位的培訓范圍包括:中央駐鄭單位、省直駐鄭單位、省屬無主管企業及在省工商局注冊企業的會計人員。各市、縣培訓本轄區內的會計人員。
三、培訓時間: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從2005年1月1日開始,原則上2005年10月31日結束,每期培訓課時不得少于24小時(含考試)
四、培訓要求:
1、所屬會計人員應當到當地財政部門備案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參加培訓,使用統一印制的規范教材;
2、擔任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授課教師原則上必須經過師資培訓并考試合格;
3、經培訓考試合格后,由培訓單位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填寫培訓記錄后,統一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確認手續;
4、省直培訓單位必須按照《河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定點培訓單位備案規定》進行備案,嚴格按照《省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確認手續的具體規定》辦理具體確認手續;
5、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費。
五、省直單位會計人員應當到省財政廳會計處備案的會計人員培訓單位參加培訓,使用規范教材,各培訓單位必須聘用經過師資培訓并獲得培訓資格證書的教師。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費。
六、各省轄市、縣(市、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可結合本地情況組織實施。
河南省財政廳
二O O五年一月七日
[河南省]發布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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