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是會計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所記錄的材料,它真實、會面、客觀地反映了監督檢查的程序、要求和內容,該記錄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檢查工作記錄的編號;
二、被檢查單位違法會計行為發生的日期、記賬憑證號、會計賬簿名稱和編號、財務會計報告名稱和會計期間、會計檔案編號;
三、被檢查單位違法會計行為主要內容摘錄;
四、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附件的主要內容和頁數;
五、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六、檢查人員簽章及填制日期;
七、檢查組組長簽章及日期。
上列第四項的工作記錄附件應含有下列材料:
一、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的復印件;
二、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合同、協議、往來函件等資料的復印件;
三、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四、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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