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業務
(1)少列現金收入總額。即企業出納員或收款員利用企業內部控制混亂,故意將開具的非正式內部收據隱藏或撕毀,將所收現金據為已有。并使發票存根,發票記賬聯,記賬憑證、賬簿、報表一致,令人無法發現收入現金的動向。
(2)記錄錯誤出現長款。在實際工作中,順利進入自己的腰包,加之會計人員的粗心大意,致使記賬發生了錯誤,總賬和明細賬不符,若出納人員素質不高,將會將款據為已有。
(3)要空白發票,多計費用。有的單位上至領導下至一般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要空白發票,套取現金。
(4)涂改憑證,獲取利益。涂改憑證是一種非法行為,而不法分子為了滿足膨脹的私欲,不擇手段地進行猖撅活動。
(5)虛列憑證、虛構內容。通過改動憑證或直接虛列支出,如,工資、補貼等手段作弊。
(6)大頭小尾,貪污現金。開票方目無法紀,為所欲為,為了獲利,大家都好。公務人員利用工作性質,假公濟私,多報差額,貪污現金。
(7)多報車票冒領公款。有的單位報銷制度不健全,財務人員對報銷把關不嚴,個別人便利用這一機會,將平時非公務積累的一些車票、住宿費等單據混在正常票據中一起報銷,冒領公款。
(8)公款私存,貪污利息。財務人員利用自己掌握現金和企業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機會,將公款擅自以個人名義存人銀行,侵吞存款利息。挪用公款儲蓄、貪污利息有多種方法,如多留庫存現金,從庫存現金中拿一部分出來搞個人儲蓄,或截留現金收入,不入賬,直接存入銀行個人儲蓄戶。
(9)偽造單據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單位以購買某種物品為名,套取現金單獨存放,用于不當支出。
(10)利用借款挪用現金。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往往會存在一些零星支出。如:差旅費、采購費等業務。因業務屬實,會計處理不會有相關的作假發生。但有些情況下財務主管或經理利用職務之便,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打借條一張,過了很久才還借款,以達到公款私用之目的。
(11)延遲人賬,挪用現金。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收入的現金應及時入賬,并及時送存銀行。
(12)白條抵庫,挪用現金。據財務制度規定,企業不允許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白條頂替庫存現金。但部分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13)循環入賬,挪用現金。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在經營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常見的往來信用客戶。往來客戶往往分期分次付款。這樣財務人員可利用這種循環業務關系達到挪用現金之目的。
(14)虛報壞賬,貪污貨款。對尚能收回的貨款作為壞賬轉銷,然后向對方要回全部或部分貨款,將其據為已有。
(15)非法侵占出售國家和其他單位資產的收入。
(16)截留企業的各項罰沒款收入。截留企業的各項罰沒款收人,用于發放職工的各種獎金、支付回扣和其他活動,逃避國家稅收。侵蝕國有資產或者化國有為私有。
(17)開現金支票取款后不入現金賬進行貪污。
(18)利用吃空額,涂改或偽造工資表中有關內容進行貪污。
(19)在銷售過程中以短斤少兩,抬高價格等手段進行貪污。
(20)用現金支付回扣或好處費。企業在銷售物品過程中,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給購貨方或購貨方采購人員的好處費。
會計造假:
①是好處費走“經營費用”科目;
②是以紅字沖銷作退貨處理;
③是用“小金庫”支付回扣和好處費,以使銷貨方和購貨方少數人員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