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是指各種短訓班、職工學校、廣播電視大(中)學、函授大(中)學、夜大學等各種形式的職工教育。上述各種形式的職工教育所需經費,都應當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和經費來源,在職工教育經費內開支。聯合辦校的經費,由辦學單位合理分攤。
一、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在統一單位和統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業),可在工資總額1.5%的范圍內掌握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本(流通費)。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屬于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屬于其他的職工培訓費用,則仍在企業稅后留利中開支。
工會經費中的職工業余教育費,仍然用于職工業余教育方面;鶎庸话憧稍谄淞舫山涃M(行政撥交工會經費的60%部分)的25%范圍內列入工會預算掌握使用。
原規定由企業成本或營業外開支的有關職工教育的經費,都改在工資總額1.5%范圍內開支,營業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設單位舉辦職工教育的經費,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
關停企業和基本建設停緩建單位舉辦職工教育的經費,在關停企業清理維護費和停緩建單位的維護費中開支。
二、職工教育經費開支范圍:
舉辦職工教育的企業、基本建設單位和行政、事業單位,按下列范圍開支職工教育經費: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準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托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下列各項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應按有關規定開支。
。1)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由本人所在單位按規定開支。
。2)學員學習用的教科書,參考資料、計算尺(器)、小件繪圖儀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圓規等)和筆墨、紙張等其他學習用品,應由學員個人自理,不得在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3)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分別由基建投資或企業更新改造資金、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4)舉辦職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應按因陋就簡的原則,盡量在現有房屋中調劑解決。必須新建的,老企業可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新建單位在設計時就要考慮職工教育必要的設施,所需資金在新建項目的總投資之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