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會計核算與管理的內容,可根據各個租賃企業經營范圍、業務種類、具體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一般地說,租賃業務不論有多少種不同方式、不同類別,從會計核算與管理的總體來看,它離不開運用貨幣量度(價值形式),通過資金運用(資產管理)和資金來源(負債管理)兩個方面,正確地、全面地核算租賃企業的營業情況、債權債務關系和經濟效益的消長,以反映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的基本面貌和發展前景。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租賃企業的會計核算是以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兩個主要方面構成租賃企業核算的主要內容。另外,租賃業務基本上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構成,從而決定了租賃會計必須分別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會計處理,必須綜合考慮上述兩個方面確定會計核算方法和規劃。
關于租賃會計核算與管理的內容,無論是國際會計準則還是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主要國家或地區的會計準則中,都明確規定不涉及下列特殊的租賃業務:
1.開采或使用自然資源,如石油、天然氣、木材、金屬及其他礦產權的使用協議。
2.諸如電影、錄像、劇本、文稿、專利權和版權等項目的許可使用協議。
其原因是:上述使用協議雖然類似于租賃協議,但畢竟不同于一般的租賃合同。第1類業務,主要是涉及自然資源開采的租賃,涉及的開采權或使用權,對這些業務無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是具體的政策往往有特殊的規定,有關會計處理應在研究和開發或石油天然氣等會計準則中規定;第2類業務主要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有關的會計處理在無形資產等準則中進行規定。在我國的租賃實務中,通常也不包括上述兩種情況。因此,在我國的租賃會計法則中也不包括上述兩種特殊的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