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對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就是事業單位要將全部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各項非財政補助收入與支出統一編制預算,報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是對非財政補助收入不能滿足支出的事業單位實行的辦法。所謂“定額補助”就是根據事業單位收支情況,按照一定的標準確定一個補助數額。所謂“定項補助”就是根據事業單位收支情況,確定對某些支出項目進行補助。定額或定項補助可以為零。“超支不補、結余留用”是指事業單位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后,嚴格按預算執行,單位自求平衡,超支的部分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追加經費,結余的留歸單位繼續使用。
上述預算管理辦法,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上的一項重大改革,它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保持并發揚了我國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的基本特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首先,有利于全面加強事業單位收支管理,掌握和控制事業單位收支的總體規模,保證事業單位各項資金合理使用。其次,進一步明確了國家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有利于改變國家包辦事業的傳統觀念。再次,強化了預算的約束性,進一步增強了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