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原則——工業總產值采用"工廠法"計算。即是以工業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按企業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來計算,企業內部不允許重復計算,不能把企業內部各個車間產的成果相加。如棉紡織印染聯合廠,既生產棉紗、棉布,又生產印染布,這個廠的總產值只能計算紗的商品量、棉布商品量和印染廠生產量的價值,本廠自用紗和自用布的價值,均不計算工業總產值。計算價格不變價格——指在計算不同時期的總產值時,采用同一時期或同一時點的工業產品出廠價格。它又稱"固定價格"。
采用不變價格計算工業總產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不同時期價格變動的影響,以保證計算工業發展速度時可比。建國以來,我國已編制過5次工業產品不變價格;1952年不變價格;1957年不變價格;1970年不變價格;1980年不變價格;1990年不變價格;。目前采用的是1990年不變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