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報酬——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獲得的各種收入。包括從各種來源開支的貨幣及實物工資,即單位以工資、福利形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從成本、費用或利潤中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工資性的報酬,以及個體和其他勞動者通過參加生產活動所獲得的各種勞動報酬。
職工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計件工資、各種獎金、各種津貼、加班加點工資,副食食品價格補貼(不包括財政支付給職工的肉價補貼),以及其他工資構成。但不包括從城鄉個體戶得到的收入。
職工保險和福利——是職工在工資、獎金以外從單位直接得到的用于個人的保險、福利費。包括職工福利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以及從稅后利潤中開支的其他保險、福利費。農民貨幣收入——指農民出售農副產品的凈收入及從事工業、建筑業、商業、服務業等生產活動的凈收入。這部分收入中已經消除了中間產品的價值,也不包括上交地方財政各項稅收及集體企業的提留。
農民自產自用——主要是農民生產出來的最終產品中供消費部分的產出。
城鎮個體勞動者收入——指經工商行政管理單位批準開業領到執照的個體工業、運輸業、建筑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等個體勞動者經營收入中扣除各項費用和稅金后的凈收入。
其他職業者收入——指軍委系統的機關、部隊、企業、學校、醫院等各部門全體人員的工資、津貼以及免費供應戰士的伙食、衣著、日用品等。
居民其他貨幣收入——指居民上述收入以外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金融部門得到的其他勞動收入,如旅差補助、會議補助、發明獎、稿費、講課費、專項工作報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