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是指購買方依照有關協議有權退貨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能夠按照以往的經驗對退貨的可能性作出合理的估計的,應當在發出商品時,將估計不會發出退貨的部分確認收入,估計可能發生退貨的部分,不確認收入;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地確定退貨的可能性,則在售出商品的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對于估計可能發生退貨部分的已發出商品,以及不能合理地確定退貨可能性的發出商品,應將其成本轉入“發出商品”賬戶;對于估計不會發生退貨的部分,其賬務處理比照一般銷售商品賬務處理規定辦理。 25.分期預收款銷售時如何記賬?
分期預收款銷售,是指購買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約定分期付款,銷售方在收到最后一次付款時才交貨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預收的貨款作為一項負債,記入“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賬戶,不能確認收入,待交付商品時再確認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