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2 11:10 來源:劉志耕 姚華祖
新《企業會計準則》附錄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用來核算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準備。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該科目。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該科目期末一般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另外,在權益法核算的情況下,當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時,企業應借記“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但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但是,稅法對上述兩種情形下對利潤產生的影響都不予認可,而且對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作了嚴格限制,所以,稅務檢查人員要注意判斷企業對投資損失的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案例
某稅務檢查組到生產高科技產品的G公司進行檢查,檢查員小李發現G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中存在問題,但一時理不清頭緒。具體情況是這樣的:由G公司投資的B公司(生產電子顯像管)近3年均嚴重虧損,G公司根據權益法核算的要求,在每個季度均進行了分擔虧損的賬務處理(其間進行過兩次調整)。另外,G公司在被檢查年度的5月又追加了投資,使得核實分擔虧損的問題更加復雜。小李還發現,G公司對B公司的投資計提了減值準備,而且調整過兩次,由于G公司未能提供計提和調整減值準備的過程和依據,一時無法核實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此外,G公司在年末將已計提減值準備的80%予以沖回,同時將對B公司投資成本的50%轉作營業外支出。
檢查組陳組長很快理清了思路,指出對虧損的問題,不管如何分擔和調整,一律以投資收益賬戶中涉及對B公司投資的借方和貸方發生額相抵后的凈額作為納稅調整的依據;對于減值準備,一律以減值準備賬戶貸方余額為準進行納稅調整,如果處置過長期股權投資,應同時結轉計提的減值準備。另外,對G公司將對B公司投資成本的50%轉作營業外支出的問題,要看其處理的依據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在陳組長的指導下,小李查清了上述問題,并提出了納稅調整的處理意見。
但是,G公司對小李的意見提出了不同觀點。他們認為,G公司已分擔B公司多年的虧損,說明對B公司的投資已經發生實質性損失,稅法既不承認分擔被投資方發生的虧損,也不承認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本身就令人難以理解,為什么還不允許G公司按照謹慎性原則,根據對B公司投資已損失一大半的實際情況,將投資成本的一半轉作營業外支出?為什么一定要他們多繳所得稅?
陳組長解釋道,如果B公司以后又產生利潤,首先會彌補其以前年度的虧損,彌補虧損有結余再計繳企業所得稅,如果此前已由G公司分擔了虧損,則會造成虧損的重復彌補,從而影響到計稅所得額,導致少繳企業所得稅。另外,對于計提減值準備的問題,如果按照公允價值作為計稅基礎,不僅嚴重影響到計稅基礎的穩定性,而且會出現低估資產價值、虛提減值準備的情形。因此,稅法明確規定了企業的各項資產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對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的增值或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資產的計稅基礎。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應該由被投資企業自行彌補,投資方不應承擔被投資方的虧損或計提減值準備,也不能用被投資方的虧損而抵扣投資方的計稅利潤。對于長期股權投資,也只有等到將來轉讓或者處置時,才準予扣除投資成本。
最后,G公司接受了檢查組的處理意見,并進行了相應的納稅調整。
【對話達人】事務所美女所長講述2017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高企與研發費那些表!
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