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學嚴密的內控機制,正確處理好監控與發展的關系,是確保商業銀行安全有效運行的關鍵。銀行風險的發生,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內部因素。國際銀行的三大事件——巴林銀行倒閉、大和銀行被兼并、住友銀行發生巨額虧損,一方面說明了銀行在經營活動中面臨著巨大風險,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全球金融業內在的不穩定性和內部制約機制處在疲弱狀態下。那么,在銀行實務中如何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呢?
一、堅持以人為本,把好進人用人關。古人言:謀事在人。銀行經營的成敗,關鍵在于人,進什么人,在什么崗位上用什么人,這是極其重要的問題,也是比較難把握的。在進人用人問題上,首先要提倡高標準,嚴要求,即干部要具備較高的思想品德、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并具有熟練的業務技能。其次,在干部管理上,引入競爭機制。
二、優化考核指標體系。上級行下達給下級行的經濟指標。是指導下級行經營活動和有效性,起到宏觀的引導作用。過去下達的存款、貸款考核指標、成本、費用指標應當簡化和優化,按資產負債主綜合管理的要求,建立符合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原則和適合本行特點的資產負債目標比例,以及反映人力資源投入產出的如人均利潤等比例相結合的考核指標體系。據此考核下屬行的經營業績,達到整體優化的目的。
三、健全、完善決策約束機制。商業銀行必須建立明確的決策程序,每一業務經營的決策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首先,在信貸經營方面,已實施的審貸分離決策約束機制要進一步的完善。應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調查、審批、貸后跟蹤各崗位職責;建立貸款決策責任人考核制度,誰決策、誰負責,并根據貸款審批權限和貸款發放各個環節,把風險責任制分解到個人。其次,在新業務經營方面,由于新業務開辦,可能會因缺乏管理經驗或經營不善而導致風險。因此,在新業務開辦前,應深入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建立正常的申報、反映、審計監察制度加以約束。在新業務辦理時,應有相應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引導新業務依法經營,規范發展,防止在管理混亂而出現虧損。第三,在擴充網點經營方面,銀行的擴大和發展除了靠現有網點自身的不斷發展壯大外,主要是靠增設網點,但如果網點設置不合理就會影響整體效益,甚至導致虧損。因此,擴充營業網點,應充分考慮其合理性。
四、健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實現其經營的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而形成的一種自我調整、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機制,在追求自我經濟利益的過程中應建立和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應達到以下目標:(一)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二)確保風險被有效控制;(三)確保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的實現;(四)便于內部稽核工作的各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二)及時性。樹立“內控優先”的思想,設立機構或工辦業務應選建章立制。(三)效益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應盡可能降低成本,保證控制效益的最大化。(四)適應性。建立的內控制度必須適應本行的特點和形勢的要求,不斷完善,不斷提高。(五)控制手段電子化。通過電腦來實施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六)控制文件盡可能可能表格化。表格化的文件便于閱讀、理解和貫徹執行。
五、充分發揮稽查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再監督作用。稽審部門是風險控制的核心機構。在稽審內容上,應實施合規、離任、錯弊、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經營目標的實施等方面的全方位、全跨度稽核;在稽審形式上,應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稽核,并逐步實現稽審業務活動為主到促進內部控制系統的建立健全為主的重大改變,使銀行的內控制度通過“通過 實施 評估 提高”循環而不斷進化。為切實發揮稽審部門的監控作用,應確立稽審部門相對超然的地位,即具有獨立性、權威性和威懾性,并下放一定的權力,使稽查、建議、處理三權統一,達到有效稽審的目的。
六、正確處理監督與發展的關系。監督與發展兩者密切相關。監督是為了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合理規避風險,從而加快發展,但銀行發展將面臨更多的風險,需要監督來保駕護航。因此,要正確處理兩者關系,這就要求銀行全體員工加強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使監督和發展達到和諧和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