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6 11:34 來源:
我國與美國及歐盟的談判達成進一步的共識,可望在今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基于我國日前的國情,加入WTO利弊共存。
我國金融業開放的現狀
據統計,至1998年9月底,外國金融機構已在我國成立了600多家代表處,和180多家營業機構,包括外國銀行的分行146家,在中國注冊的合資銀行及外資獨資銀行13家,財務公司7家和保險公司14家。
在業務方面,外資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初期僅限于外匯業務,從1996年12月開始可以經營人民幣業務,包括存款、貸款、結算、擔保以及國債和金融債券投資,1998年5月開始允許參與同業折借。在股票市場,于1991年開始發展人民幣特種股票,即日股。在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于1994年并軌,對外匯收支實行銀行結匯制,允許人民幣在經常性項目下有條件兌換外幣,從1996年7月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并于同年底實行了經常項目下的兌換制度。
加入WT0對我國金融業的沖擊
近年來發達國家金融業發展的趨勢,正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國際化,主要表現在資本流通、業務范圍、貨幣兌換、衍生品交易,經營機構的設置和管理方面的自由化和國際化。按我國目前金融業開放的狀況來看,仍然是比較封閉的,更談不上自由化。加入WTO后,我國的金融市場將對外開放,外國金融機構在國內經營要求取得國民待遇,與我國的金融企業公平競爭,此舉將對我國的金融業帶夾一定的沖擊。
對我國金融企業帶來的壓力。由于經營體制及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我國銀行普遍存在不良貸款比率過高和資金充足率不高等問題,將難于與外國銀行競爭。據統計,1996年工商、農業,中國和建設四大銀行的不良貸款比率分別為25.66% 、34. 55% 、17.48% 和20.36%;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4.35%、3.49%、4.84%和4.81%,均未達到不低于8% 的國際標準。由于不良貸款比率高,也影響資金的良性循環;而資本充足率過低,則不利于抵抗突發性事件的沖擊。另外,從總體而言,我國金融企業的現代化程度低,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無法與發達國家的水平相比。如不及時改善,加入世貿后這種差距將越拉越大,形成競爭的劣勢。
使我國的金融業務趨于集中和壟斷。到1998年6月,外商在我國建立的投資企業已超過了31萬家,利用外資超過2400億美元。加入WTO后,外商在我國的投資企業將進一步增加和擴展,甚至在一些行業中取得主導地位。如果這些企業與外國金融機構結合或聯手,將使我國的金融業務逐漸趨于集中,甚至在一些領域中形成壟斷。
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的穩定。加入WTO后,外國資金進出我國市場的自由度增大,國際資本的流進流出,會引起我國股市,匯市及證券市場的波動。而匯市及匯率的變動,會影響出口,甚至影響國際收支。由于人民幣不是硬通貨,在匯率的穩定及流通性方面缺乏優勢,一些企業、居民便會追捧硬通貨,保存外幣或外幣資產等,甚至把外幣存在境外。如人民幣匯率波動過大,還容易招致國際游資的襲擊,以獲取暴利。這一切都會影響我國的貨幣、外匯和財政政策,擾亂我國金融秩序。
穩定和發展我國金融業的對策
要防患或減少外國資本對我國金融業的沖擊,必須加強對金融業的宏觀和微觀管理。前者是指必須建立和完善保護金融秩序的機制,為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后者是指金融管理機構和經營企業必須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和防患金融風險的能力。
加強法制,憲善監營機制。在我國,金融業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國際化程度不高,國家在貨幣、外匯及衍生品交易等方面的法規、制度仍不完善。因此,必須加強這方面的立法,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游戲規則。有了立法,還必須建立監督管理機制,如加強對會計、審計及法律監督的程序,推動金融企業合法經營。還必須加強信用管理,在條件成熟時建立中國的權威信用評級機構,強化對金融企業的信用評審和管理。
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競爭能力。我國的金融業,以分散經營為主,未形成規模化和多元化。以銀行業為例,主要是由四大國有銀行和一些地方性銀行或合資銀行經營,各銀行的行政和后勤管理機構龐大,增加了經營成本。證券、保險企業更是分散經營,不能適應國際化的經營,亦不利于與發達國家的金融同業競爭。因此,必須改革我國金融企業的經營體系,可參考國外金融企業收購、合并的經驗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實行規模經營,精簡構架,在集團內部實行信息,科技和行政資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強化管理,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素質。金融業的國際化,將把我國的金融企業直接推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與發達國家的水平相比,我國金融企業的素質、從業人員的綜合能力和服務質量仍相對落后,尤其是在企業的現代化程度和國際業務的能力等方面更為明顯。因此,亟須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現代化,除提高業務人員的專業水平外,還必須加強外語、電腦和法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建立適應國際化經營的專業隊伍。
審時度勢,逐步開放。根據我國的國情,金融市場的開放只能逐步進行,開放的范圍、程度和時機等方面均必須作綜合的考慮。開放的重點可先放在銀行、保險等行業,對資本市場的開放只能在時機成熟時再逐步開放,起碼在5年內不宜實行金融自由化。在此期間,政府及主管機構不能完全放棄對金融市場的控制和引導,以保證金融秩序的穩定,使我國的金融業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健康發展。
【對話達人】事務所美女所長講述2017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高企與研發費那些表!
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