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7 08:45 來源:陳華
一、保險行業系統性風險國內外文獻綜述
。ㄒ唬╆P于保險行業風險的測度方法
保險行業風險是風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因此保險行業風險測度方法的演變與一般風險測度理論相一致。長期以來,國內外的學者一直致力于風險測度的研究,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1952年H.Markowitz在Portfolio Selection一文中假定投資風險可被視為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認為這種不確定性可用統計學中的方差或標準差來度量。但是由于方差度量風險的方法存在種種缺陷,理論界繼續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試圖用風險基準或參照水平代替方差方法中的均值,以著重考察收益分布的左邊,即損失左邊在風險構成中的作用,這就是著名的Downside-Risk方法。在此之后,人們發現證券(或投資)組合的收益變化是一個隨機變量,而隨機變量的特性應該通過隨機變量確切描述,不能僅用方差或Downside-Risk方法,因此就有了一種新型的風險測量方法——VaR(Value at Risk)方法。所謂VaR是指在一定的概率水平下,在正常市場條件下,證券組合在未來特定時間內的最大期望損失。由于這種方法將各種金融工具、資產組合以及金融機構的市場風險具體化為一個可以與其他經營目標相互比較的數字,既方便了管理人員將這一數字與其他指標比較以判斷市場風險,也為監管機構提供了監管的指標,因此該方法廣受社會各界的歡迎。
。ǘ╆P于保險風險的分類
由于分類的依據不同,保險風險的分類也各不相同。徐文虎等根據保險經營對象的風險性質將保險風險分為純風險和投機風險;王國良認為保險業面臨的風險包括:保險機制本身的風險、經營不規范風險、經營道德風險、電子化風險以及政策性風險;魏巧琴以來源為標準將保險風險分為環境性風險、經營性風險和人為風險等。
。ㄈ╆P于保險風險監管
傳統的保險風險監管缺乏健全的理論體系,米什金只提到銀行監管但沒有形成理論;博爾奇主張“如果保險公司能夠著眼于自身的長遠發展則政府就沒有必要進行監管”;Stigler在經濟管制理論中提出經濟管制理論的核心任務:解釋誰從管制中收益、受損,管制的形式以及管制對資源配置的影響,于是,據此曾有人提出保險監管的核心理論應當是:解釋誰從保險監管中收益、受損,保險監管的形式以及保險監管對資源配置的影響;在實踐中,保險監管長期以來在借鑒經濟學和管理學監管理論的基礎上,不斷重復著“監管—放松監管—加強監管—再放松監管”的探索過程。
。ㄋ模╆P于保險行業風險的預防——保險風險證券化
王錚認為,保險證券化就是保險風險證券化,是指保險市場上風險的再分割和出售過程。由于保險風險證券化過程中被證券化的是風險,對應于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部分,因此實質上是負債的證券化;Himick證明了PCS巨災期權是零貝塔資產,并解釋了為什么投資者應該投入一定量的巨災風險產品來優化他們的投資組合;Samuel.Cox,Joseph R.Fairchild & Hal W.Pedersen利用Markowitz期望—方差模型,研究表明巨災風險證券化產品對投資組合具有優化作用,能使投資有效邊界上移。
二、中國保險業面臨的行業風險分析
保險業的行業風險是對保險業存在的風險狀態的一種描述,是指由保險業內外部條件共同作用所導致,對整個保險業帶來負面影響的不確定性,這種負面影響可以是潛在的或現實的,而且這種影響具有隨機性、偶然性和不確定性。基于此定義,以導致保險行業風險因素的來源為標準,將保險行業風險分為內部因素引致的行業風險(以下簡稱內部行業風險)和外部因素引致的行業風險(以下簡稱外部行業風險)。所謂內部因素是指來自于保險行業自身的因素,包括產業結構因素、體制變動因素和歷史因素等。外部因素則是源于保險行業外部,由保險行業的宏觀環境造成的因素,包括市場因素、監管因素和其他因素等。
(一)內部行業風險分析
1.結構風險
我國保險業結構性問題的現狀以及保險業高度開放后結構性問題的發展趨向,將直接影響我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結構風險在我國保險業中突出表現為:城鄉保險市場結構不合理、保險產品結構不合理、地區保險發展結構不平衡、保險產業結構不合理等。另外,由于我國保險市場開放較晚,形成幾家大型保險公司壟斷保險市場大部分份額的局面。這種結構有一定脆弱性:即使沒有外部競爭沖擊,也存在著系統經營風險,其中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創新能力不強,服務意識較差,綜合競爭力不斷下降等問題。因此,我國保險業結構調整的任務非常重大。
2.體制及體制變動帶來的風險
在我國,國有保險公司占保險市場份額的60%以上。然而其存在所有權缺位,產權制度不明晰,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離,用人分配機制不靈活,激勵和約束不健全等問題,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國有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近些年,盡管國有保險公司改革的呼聲很高,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國有保險公司的改革難度和改革風險。由于所占份額極大,對國有保險公司的改革稍有不慎就可能轉變成整個行業的風險。
3.行業周期性特征引致的風險
保險業周期特征的逐步顯現使得存量風險凸顯。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之日起,我國保險業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增長速度,即使經濟相對緊縮的2000年-2003年,保費收入的平均增速也接近30%(同期GDP增長率為7%左右)。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確立,保險市場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保險行業的增長速度明顯放慢,2004年保費收入增長率降至11%,這使得在粗放型經營方式下積累的風險將被釋放,也意味著保險公司如果不改善其現有的風險管理體系,正確有效地識別和管理自身面臨的風險,就無法在不增大風險暴露的基礎上保持高速增長。
。ǘ┩獠啃袠I風險分析
1.市場風險
(1)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因利率變動對資產、負債價值造成負面影響而帶來的風險。當利率上升時,資產、負債的價值都會下降,此時利率風險指的是資產價值下降超過負債價值下降的風險。與此同時,當利率上升時,將發生行業間的替代效應,公眾的資金轉向銀行儲蓄或證券投資,這樣保險公司的業務量將萎縮,可供運用的保險資金減少,財務穩定性受到影響。甚至更多的保單所有人開始退保或進行保單貸款,使得保險公司可能不得不折價銷售部分資產,增加風險程度;當利率下降時,此時的利率風險是指負債價值上升超過資產價值上升的風險。此時,更多的保單所有人會通過各種保單賦予的選擇權增加對保單的資金投入,使得保險公司不得不購入更多的資產,而這時資產價格通常較高。
。2)匯率風險。匯率風險是指非本幣進行的投資業務在兌換成本幣時所面臨的風險。由于我國保險業承保范圍的國際化,致使保險業面臨的匯率風險越來越大。因此,外幣的幣值波動很容易給保險業帶來整體的風險。
。3)競爭風險。第一,國際金融、保險創新使得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被打破。金融、保險機構之間的業務相互交叉、高度融合、產品替代率遠大于從前,競爭異常激烈。這種競爭雖然有助于提高保險效率,但在另一方面削弱了單個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和利潤空間,從而降低了整個保險行業抵御風險的能力。第二,為了在競爭中求生存,各保險公司不斷針對潛在保險需求推出新產品,以提高競爭力。保險創新產品的風險控制需要先進的精算技術和豐富的歷史數據,然而,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在開發新產品時,往往傾向于套用外國的產品模式,缺乏對本國市場風險的分析以及歷史數據的搜集。這樣的產品,在銷售以后將形成未來理賠的不確定性。
。4)融資風險。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步履維艱,尤其是在股票市場上積累了大量的系統性風險。這種風險很可能以上市保險公司為媒介傳染至保險行業,從而造成保險行業的系統性支付風險。這樣的教訓在日本人壽保險公司中屢屢發生,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
。5)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對索賠發生率和索賠規模有很大影響,特別是在保單的賠償以重置成本為基礎計算時更是如此?煞譃槿中酝ㄘ浥蛎浐途植康耐ㄘ浥蛎。前者將會影響修理成本、醫療成本等;而后者會影響局部地區的保險成本,如1998年洪水泛濫導致受災地區的某些物資價格上漲。因此,無論是全局性通貨膨脹還是局部通貨膨脹都將導致公司經營的損失,其中全局性通貨膨脹對整個保險行業的影響最大。
。6)償付風險。由于我國保險業資本金先天不足,再加上保險資金運作一直受到限制,使得整個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一直處在一個下降的通道之中。盡管我國保險業,特別是壽險業處在剛剛起步時期,大規!敖o付”時期還沒有到來,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尚未嚴重到發生危機的地步,但根據國外經驗,對償付風險保持高度警覺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7)投資風險。雖然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在2004年獲得明顯拓寬,諸如可投資銀行次級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允許外匯資金境外運用及直接投資股票市場等。但在當前市場環境下,保險資產運用仍然面臨資產負債不匹配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威脅。保險公司的資產大量集中于銀行存款和債券,隨著央行加息帶來的市場利率上揚預期,保險行業的市場風險在逐漸增大。而由于金融行業之間的風險傳遞,導致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
2.監管風險
。1)保險行業缺少退出機制。我國保險行業缺乏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國家財政總是在危機關頭承擔“最后買單者”的角色,最后往往使保險行業風險轉化為國家風險。由于所有權缺位,這種機制在某種程度助長了保險機構的道德風險,從長期來看,給整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2)監管環境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金融市場的日漸開放和金融業的不斷發展,我國保險監管環境正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一方面,我國傳統的保險監管體系建立在分業經營基礎之上,缺乏必要的混業監管經驗。伴隨著金融控股公司不斷涌現,混業經營漸行漸近,使得改革現有監管體制,加強混業監管提上日程;另一方面,按照國際有關監督和管理的基本原則和準則,所有的國際性保險公司都應受到母國有關監督機構和東道國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管,保險業最終管轄權的劃分成為又一難題。如果考慮到出現跨國保險公司的兼并收購行為,其中還存在一個法律適用權問題。因此,在我國建立金融開放條件下的國際保險合作和協調機制就顯得格外重要。
3.自然災害風險
自然災害風險是指因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而造成保險行業賠款增加、收益下降風險。我國是自然災害高發的國家,各種自然災害頻繁,尤其是地震、洪水和臺風造成的巨災損失,使保險行業支付比正常賠付高得多的保險金。比如,1991年的特大洪災,僅人保公司就賠款23億元,1998年的特大洪災,使我國保險行業共支付水災賠款30多億元。自然災害的頻頻發生嚴重影響了整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中國保險行業系統風險規避和化解的路徑選擇
。ㄒ唬┙∪kU企業的風險控制機制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第一,在保險產品研發中,要有一套標準化流程,確保產品質量,控制研發風險。第二,要強化費率管理,在費率厘定過程中,通過提高精算水平、完善數據庫等確保費率厘定的精準性,同時,根據公司的組織架構對費率進行層級管理,避免下級機構隨意調整費率。第三,完善風險核保機制,核保標準的設立要考慮不同產品的特征,也要考慮險種受眾和地域特點,針對不同的險種建立不同的核保標準,要充分借鑒國外同類險種的核保標準,根據不同的機構層級和核保人等級明確劃分核保權限。第四,規范保險理賠程序,完善理賠系統和理賠人員配置,建立專家咨詢網絡,在重大復雜賠案中以科學的方式評估確定損失。第五,加強代理人管理,包括改革傭金制度,完善考核指標,加強職業培訓。第六,建立企業內控機制預警指標體系,包括償付能力指標、贏利能力指標、資產質量指標、產品線指標和經營穩健指標等。第七,完善企業內部稽查制度。第八,完善計算機內部管理系統,保證各環節的信息交流順暢。
2.從風險轉移的角度出發進行保險企業的風險管理。保險企業要樹立通過再保險進行風險轉移的理念,充分利用境內外再保險市場化解風險。
3.保險企業要實行財務型的風險管理策略,包括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建立特殊準備金、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等措施。
。ǘ┙⒔∪袠I風險監管機制
1.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工作,提高風險的防范和化解能力。通過完善保險監管的法律法規、加強保險監管機構建設、強化監管隊伍建設、設立保險信用評級機構等方式提高對保險行業的監管能力。
2.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建設,推動行業內部的協調、合作,加強各項建設的協同推進,以提高行業整體的抗風險能力。
3.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行業風險的控制。比如,可以通過審計、會計等部門參與對保險經營的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風險、控制風險、化解風險。要把對保險企業經營的定期審計作為防范和化解行業經營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并使之制度化、程序化。
。ㄈ┌l揮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與金融協調職能
中央銀行曾經是我國整個金融業的監管機構。隨著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成立,人民銀行退出了保險監管領域,但是,其作為保險公司最后貸款人的職能卻并沒有消失。針對目前保險業風險特征的變化和保險業與銀行業傳遞渠道的拓寬,在分業監管的體制下,為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中央銀行也應嚴密監控保險業的系統性風險。
目前我國已經嘗試在中央和各省建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但缺乏有效的約束力,各部門之間存在利益沖突,難以有效消除監管真空和杜絕監管套利現象。因此,必須采取切實措施,建立更為有效的合作協調機制,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第一,加強立法,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提供制度框架,對不同監管主體的監管職責作出規定,明確中央銀行、銀行監管機構、證券監管機構、保險監管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第二,加強資本充足率監管。依據巴塞爾協議制定的資本充足性監管指南,對金融控股公司和分行業子公司分別實行資本充足性監管并嚴格貫徹實行,以確保金融控股公司的償付能力。第三,金融控股公司內部設立分行業防火墻,同時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內部交易的監督。
。ㄋ模⿲嵤┕δ苄越鹑诒O管
功能性金融監管是指基于金融體系基本功能而設計的更具連續性和一致性,并能實施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協調的監管。在這一框架下,監管機構關注的是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所能發揮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機構的名稱。目前我國的銀行和保險監管依然采取根據既定機構的形式和類別進行監管的傳統方式,在銀行與保險機構聯系日趨緊密、業務界限逐漸模糊和金融機構功能一體化的情況下,這一方式顯然難以奏效。而根據金融產品所實現的金融功能來確定對應的監管機構,可以解決跨行業金融產品監管權限不明確的難題。面對銀行和保險產品的趨同化,功能性金融監管體制是下一步金融監管改革的必然選擇。
。ㄎ澹┩晟票kU市場退出機制
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是通過一系列制度來保障的。包括市場退出的標準、方式、程序和科學的保戶保障制度,前者需要通過立法來規范和統一,后者一般通過建立保險保障基金的方式實現。保險市場的退出機制是規范、科學的保險市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適當的退出,就沒有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所以,應當在保險公司兼并、破產、清算以及整頓與接管上明確“堅決”的態度。延誤退出的時機,將使危機蔓延。
(六)完善現有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是風險監管的必要補充。為了保證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對保險行業實施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完善保險行業信息披露是在新的國內和國際形勢下出現的必然要求,它符合利用市場力量監管保險機構的未來保險監管發展方向。
保險行業信息披露法律規范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信息披露的范圍、頻率、內容、方式;保險機構決策機關對其信息披露真實性、及時性負責的法律義務;保監會監督檢查保險機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權利與職責等。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及時糾正保險機構的風險,將越來越成為保險監管的有效手段。
(七)建立銀保長期合作機制
國際保險業和金融業這些年來發生了巨大變化,保險與銀行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為此,銀保雙方要有緊迫感,充分發揮各方優勢,盡快調整產業結構,建立起長期合作的機制,避免惡性競爭。保險公司與銀行應有戰略眼光,樹立穩健、持續發展的觀念。銀保雙方都應重視對現有金融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長期儲蓄壽險、退休金規劃、養老保險和保險基金管理等都是銀保雙方在未來很有潛力的合作點。
保險公司和銀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從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和風險防范出發,應立足長遠,避免短期行為。保險公司要加強銀行網點的人員培訓工作,提高銀行柜臺人員代理保險的積極性。應考慮銀行柜臺人員個人目標和企業目標的偏差,既要照顧企業的利益,更要照顧銀行柜臺人員的利益,做到按照經營狀況和績效對銀行柜臺人員作出適時、客觀、公正的獎懲,使其行為目標接近資本所有者的目標,以化解保險業與銀行業惡性競爭的行業風險。
(八)保險風險證券化
保險風險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風險管理工具,是將保險業風險通過有價證券向資本市場轉移。其過程包括以下兩個要素:其一,把保險業現金流轉換成可買賣的金融有價證券。本質上是把保險業現金流組合、拆分,變成新的不同的金融有價證券;其二,保險業風險通過這些有價證券的買賣向資本市場轉移。這取代了保險公司原來把保險業風險轉嫁給再保險人的做法,而是把風險轉嫁給了更廣泛的資本市場,涉及可轉換風險的最終接受者。
目前,保險風險證券化市場的品種有巨災債券、巨災互換、巨災期權、巨災期貨、應急資本、行業損失擔保、債券聯結期權、基準風險交易等交易品種,其中前四種占據主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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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