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8 13:50 來源:
可持續發展是中國跨世紀發展的重大戰略選擇。它是一種以自然界的持續發展為基礎,以經濟持續發展為任務,以社會持續發展為目標的新發展觀。作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內在構成要求,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既屬于經濟可持續發展,但更主要的是屬于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范疇。國際經驗表明,沒有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也就沒有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
我國實現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實現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需要具備許多條件,就我國當前情況而言,最重要的條件是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社會保障基金來源的可持續性和運行機制的逐步優化。
1.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與可持續發展的其它方面(尤其是經濟方面)相協調和配套。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是整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個子系統。它與可持續發展的其它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關聯和互補的。從社會保障的產生來看,它是同工業化與生俱來的;是與市場經濟的發展相伴而行的。社會保障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一方面,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社會投資環境,有利于解決社會分配不公,實現收入分配“公平”和社會安定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又有助于調節經濟資源的配置,尤其對資源存量結構的調整具有重要的意義。比如,沒有社會保障及其可持續發展,就難以對企業實行破產、兼并和重組,難以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中國企業深化改革碰到的最大難題正是出自這個方面)。因此,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遠不是社會保障機構就能解決的,它歸根到底取決于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取決于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加。
2.社會保障基金來源的可持續性。社會保障的實質是物質保障,而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所以基金來源問題是社會保障核心問題。從這種意義上說,社會保障是否能實現可持續發展,主要取決于基金來源的可持續發展,基金來源的可持續性包括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一是擁有穩定的基金來源,并且能夠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基金數量逐步增長,并能實現保值增長。基金來源可持續性歸根到底取決于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取決于社保基金投運機制是否完善。目前制約我國社保基金來源可持續性因素很多,主要有:(l)社會保障支出越來越大,基金積累和支出速度已經超過了經濟發展速度,尤其是隨著老年人口迅猛增加,養老、醫療保障支出大幅度攀升,國家和企業都感到不堪負擔。(2)社會保障覆蓋面狹窄,參加社保基金統籌企業和個人不多,基金來源渠道不暢。(3)基金收繳缺乏剛性,有許多地方基金不能按時足額收繳,企業拖欠嚴重,從而嚴重地影響了基金的正常運轉,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入不敷出的局面。(4)監督——制衡機制不健全,基金擠占、挪用問題嚴重。就已查明的情況來看,1993年全國有51億元的社保基金被挪用,占基金總額10%,1994年64億元的基金被挪用,占基金的15%,社保基金被擠占、挪用,造成了部分社保基金的流失或使基金處于高風險狀態。(5)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難以實現,貶值問題嚴重。按現行政策規定,我國的社保基金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事實表明,在通貨膨脹情況下,社保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是難以保值增值的。如在 1987-1996年的連續 10年中,有4年(87、88、89、94年)的社保基金各期存款利率是低于同期通貨膨脹率;1993年和1995年的3年期以下的存款利率也低于通貨膨脹率,只有1990年社保基金各期存款利率高于通貨膨脹率,國債利率雖然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但社保基金投資于國債,同樣也面臨著貶值風險。
3.良性運行機制。良性運行機制是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它主要包括這幾個方面:(l)完善的法律體系。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保障也是一種法律保障,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社會保障很難成功實施,而我國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和法規很少,法制不健全,制約了我國社會保障的可持續發展。(2)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高效的管理水平。統一的管理機構是社會保障持續協調發展的組織保證,也是社會保障持續發展的關鍵。因此,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機構,對于促進提高管理水平,促進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是至關重要的。而我國目前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是,體制不順,管理機構過于分散,政策不統一,不利于社會保障統一管理和協調發展。(3)形成社會保障基金籌集、運營的良性循環機制,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因此,良性循環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運營機制是確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徑和方法,是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而我國目前的問題是,基金保值和增值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制約了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
我國實現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1.加快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步伐。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有關社會保障的法規體系是十分完善的,多數國家都有十幾部,有的國家甚至多達幾十部,西方一些學者甚至認為,社會保障的實質是法律保障。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我國制定了有關社會保障或含有社會保障內容的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體系,且修改變動頻繁,缺乏權威性。尤為突出的是,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社會保障的根本大法——《社會保障法》、因此,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深入,應該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地完善社會保障法體系,為社會保障的健康協調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工資替代率普遍較高,多數地方達到了80—90%,而世界上多數國家養老的工資替代率為40—60%。為此,許多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統籌費達職工工資總額的25%左右,有的甚至高達30%,隨著社會保險項目(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增加,統籌費用將繼續增大,企業不堪負擔。長此下去,必將影響社會經濟發展。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工資替代率普遍較高,原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養老保險層次過少,國家和企業承擔了主要的養老保險責任,而家庭保障和商業保險則注意不夠,實際上養老保險(包括醫療和失業保險)應當分為國家、企業、家庭和商業四個層次,在我國家庭保障仍將是我國社會保障的基礎工程之一,理應大力倡導,充分發揮家庭在社會保障中的獨特作用,商業保險盡管以盈利為目的,然而它客觀上對社會保障能夠起到補充作用,應當支持其發展。
3.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依靠的是行政手段,缺乏剛性,企業拖欠和拒交問題嚴重,征收十分困難,存在社會保障費入不敷出的情況。要改變這種局面,必須實行“費”改稅。一般說來,依法征收社會保障稅比依靠行政手段統籌社保基金更有權威性、強制性和普遍性。目前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采取了以稅收方式征收社會保障基金,效果不錯,借此經驗,我們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地開征社會保障稅,以確保社會保障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4.完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建立統一的管理體系,是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國社會保障體制不順,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協調機制,嚴重地阻礙了社會保障事業健康和協調發展。因此,我們應該盡快地建立起具有權威性的統一社會保障機構,統一組織、協調和管理社會保障重大事宜。具體的管理工作由勞動、民政、人事和衛生部門分工負責,主要是行政統一社會保障機構賦予的各項管理職能,并定期向社會保障機構報告工作。同時,還要成立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建立與健全監督機制,主要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經營管理實施有效監督,嚴禁社保資金挪作他用,甚至流失,確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為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5.把社會保障的諸項目有機地結合起來,促進其協調發展。社會保障內容豐富,它不僅包括社會保險,而且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互助、社會優撫、社會個人儲蓄性保險等形式。在建立和健全保障事業過程中,我國對社會保險(尤其是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關注較多,投入較大,而對其它項目的社會保障卻重視不夠,有的甚至被完全忽視,這嚴重地制約了社會保障協調和持續地發展。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我們在完善社會保險諸項目的同時,應當特別注意發展社會互助、社會救助功能,保障社會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僅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而且殘有所助,貧有所扶,從而充分地發揮社會保障“安全網”的作用。
6.應把社會保障列入各級政府可持續發展規劃和計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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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