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近年來,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往往存在對企業發生的一些影響其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的重要事項的職業判斷問題。注冊會計師或屈從于客戶壓力或出于謹慎的考慮,往往發表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以此達到既迎合客戶要求,又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目的。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難以理解和使用。這其中既有注冊會計師執業方面的問題,也有審計準則方面的問題。現結合新頒布的審計準則及審計實際工作,談談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應著重考慮的專門事項及其對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的影響。</P>
<P> <STRONG>一、利用專家的工作</STRONG></P>
<P> 根據統計,近兩年來,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情況開始增多,部分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利用專家工作玩數字游戲;而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往往不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而是在審計報告正文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提及專家的工作,或雖指出會計報表部分依賴于專家工作的結果,但又不說明專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因此,對這類專門事項,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慎重選擇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利用專家的工作對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的影響具體可分為:①如果注冊會計師對專家的工作質量感到滿意,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②如果專家工作的結果與會計報表的認定存在重大的差異或專家工作的結果無法形成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亦或是被審計單位不接受專家工作的結果,并拒絕另聘專家,且無法實施其他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可發表保留意見或是無法表示意見。</P>
<P> <STRONG>二、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STRONG></P>
<P> 近年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時,通常采用“(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以及“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等措詞,有些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非標意見時也使用了“我們未復核或(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等責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根據新的審計報告準則精神,結合實際,注冊會計師可實施以下審計程序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1)了解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2)了解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的;(3)向其他注冊會計師了解會計、審計等有關規定和報告編制要求的遵循情況,并取得關于審計獨立性和上述情況的書面說明;(4)了解和評價其他注冊會計師對于重大審計問題的處理情況;(5)了解其他注冊會計師發現的未調整事項和未披露事項的詳細情況。</P>
<P> 如果在實施以上審計程序后,在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時:</P>
<P> 1、如果注冊會計師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工作質量感到滿意,則可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如果注冊會計師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發現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有誤,則應及時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并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獨立取證,以確定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部分對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影響。</P>
<P> 3、如果無法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能滿足要求,且無法直接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則注冊會計師可出具保留意見或是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但不應視為將其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主審注冊會計師如果決定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指明雙方的審計范圍以及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其他重要項目占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整體各該項目的比例,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表意見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的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P>
<P> 4、如果其他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則應當考慮其對會計報表整體的影響,以決定對會計報表整體發表審計意見的類型。</P>
<P> <STRONG>三、期初余額的審計</STRONG></P>
<P> 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時,一般無須專門對期初余額發表審計意見,但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并充分考慮相關審計結論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影響。如果上期會計報表已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聯系,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形成對期初余額的審計結論,并確定對本期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后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時,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一期初余額》的要求,如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僅僅簡單描述“上年度會計報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事實,而沒有明確期初余額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的影響。因此,在實務操作中:</P>
<P> 1.如果注冊會計師發現期初余額對本期會計報表可能存在重大影響,但無法對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可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如果期初余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且被審計單位拒絕接受注冊會計師提出的調整或披露建議,注冊會計師可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3、如果期初余額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且不應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前任注冊會計師。</P>
<P> <STRONG>四、期后事項的審計</STRONG></P>
<P> 所謂期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審計報告日發生的,以及審計報告日至會計報表公布日發生的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事項。對于期后事項,注冊會計師在不同時間段責任不同。</P>
<P> 從內容上說,期后事項可分為能為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的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及雖不影響會計報表的金額,但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注冊會計師應考慮:</P>
<P> 1、對能為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的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注冊會計師應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審計年度會計報表;如果被審計單位不接受調整建議,則注冊會計師可出具保留或是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接受調整建議,則注冊會計師可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對雖不影響會計報表的金額,但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可提請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年度會計報表中予以披露;如被審計單位不接受調整建議,注冊會計師可出具保留或是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被審計單位接受調整建議,則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如果該期后事項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應當發表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P>
<P> <STRONG>五、關聯方及其交易</STRONG></P>
<P> 關聯方之間發生交易事項是屬于正常的經濟關系,如果關聯方交易確實以公允價格定價,就不會影響會計信息的公允性。但由于交易雙方所存在的“關聯方關系”,在一個并不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公允價值難以確定。因此,關聯方交易中公允價值或協議價,就成了某些上市公司操縱盈余的工具。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應當關注被審計單位關聯方交易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實務中:</P>
<P> 1、如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未能就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聯方及其交易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如果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會計核算或信息披露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3、注冊會計師如認為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會計核算或信息披露符合相關準則的要求,并決定發表無保留意見時,可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強調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聯方及其交易事項。</P>
<P> <STRONG>六、違反法規行為</STRONG></P>
<P>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清楚地認識到,被審計單位違反法律和規章的行為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對于所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無論其重要程度,注冊會計師均應考慮管理當局或雇員的品德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對審計工作其他方面的可能影響,并根據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確定審計報告的類型。</P>
<P> 1、如果被審計單位的違反法律和規章的行為可能對會計報表有重大影響,并且未能在會計報表中恰當反映,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如果審計范圍受到被審計單位或客觀條件的限制,且無法對會計報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違反法律和規章的行為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3、如果被審計單位的違反法律和規章的行為對會計報表有重大影響,但已在會計報表中作出了適當的調整或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強調被審計單位的違反法規行為。</P>
<P> 4、如果被審計單位依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不一致,且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其重要程度,考慮是否提請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以適當方式披露,并考慮同時在審計報告中予以反映。</P>
<P> <STRONG>七、與已審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STRONG></P>
<P> 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需關注與已審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以考慮其以審計報告的影響:</P>
<P> 1、如果發現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存在重大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修改會計報表或其他信息。</P>
<P> 2、如已審會計報表需作修改,但被審計單位予以拒絕,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需作修改的事項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3、如果其他信息需作修改,但被審計單位予以拒絕,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不一致事項的性質及重要程度,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對重大不一致事項的說明。</P>
<P> <STRONG>八、管理當局的聲明</STRONG></P>
<P> 在審計實務中,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聲明書是非獨立來源的書面說明,不屬于基礎證據,但由于它能夠明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應負的會計責任,有利于保護注冊會計師,所以,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聲明書被視為一項重要的審計證據。在出具審計報告時:</P>
<P> 1、如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拒絕就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提供必要的書面聲明,或拒絕就重要的口頭聲明予以書面確認,注冊會計師應將其視為審計范圍受到了嚴重限制,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注冊會計師如對影響會計報表的重大事項無法實施必要的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即使取得管理當局聲明,仍應視為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STRONG> 九、或有事項</STRONG></P>
<P> 或有事項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由未來不確定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加以證實。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在資產負債表中,對或有事項確認的負債(“預計負債”)應與其他負債項目區別開來,單獨反映;同時,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各項預計負債形成的原因及金額作出相應的披露。對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或有負債如其經常發生或對企業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也需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因此,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應關注或有事項對審計報告的影響:</P>
<P> 1、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或有事項作出的估計不合理,或披露不適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2、如果審計范圍受到了被審計單位管理或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就或有事項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P>
<P> 3、注冊會計師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或有事項作出的估計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的披露,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可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段,以強調重大或有事項。</P>
<P> 總之,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表意見的書面文件,它是注冊會計師提供給客戶和社會公眾的最終產品。其質量的高低不僅反映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水準,也影響著經濟活動中經濟信息真實、充分的披露,影響到會計報告使用人的正確判斷。因此,嚴格控制審計報告質量對于注冊會計師來講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