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劑收支核算問題。新制度取消"制劑收入"和"制劑支出"兩個科目,制劑收支核算通過"在加工材料"、"藥品"等科目進行,這對監控醫院制劑生產。簡化制劑收支核算有較大的作用,但也使醫院難以掌握制劑生產和經營效益情況。不利于醫院對制劑生產的經營決策。筆者認為,應在新制度"在加工材料"、"藥品"和"庫存物資"科目中設置"制劑"二級科目,在制劑室設置一套制劑生產輔助明細帳,詳細核算制劑生產的收入、支出和結余,每月制劑輔助明細帳與醫院會計相關科目核對相符。制劑輔助明細帳由制劑人員兼職辦理,以便于核算,提高會計核算準確度。
二、獎金發放問題。新制度取消"職工獎勵基金"、"院長基金"和"業余服務收入提成"明細科目,取消了舊的獎金發放辦法,但對獎金的計提和發放沒有作出新的規定。這就不可避免地出現如下問題:"不管醫院經營效益如何,或盈或虧,均可隨意發放獎金,很容易造成分光吃光,使國有資產流失,影響衛生事業的發展。筆者認為,應盡快制定獎金計提發放辦法,規定獎金的計提比例和核算科目。提獎比例應定為收支結余的30%為宜,獎金支出列人相關科目的。其他工資",具體發放辦法由各地財政局與衛生局聯合制定。
三、藥品"核定收入、超收上繳"問題。新制度規定,醫院藥品收入實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繳"的管理辦法,這是國家治理整頓藥品市場的重大措施。但由于對藥品收入比例沒有具體規定,使各地難以正確貫徹執行。筆者認為,各地主管部門應根據各類醫院的不同情況,合理制定藥品收入比例的標準,不能摘一刀切,并且實行分步到位,逐年下降。目前,綜合醫院按下列比例較為合理: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設備簡單,醫院收入少,業務收入主要靠門診藥品銷售,因而藥品收入比例可相對高些,可定在50%一70%;二級醫院(縣級醫院和城市小醫院),醫療設備一般,可定在50%左右;三級醫院(大中型醫院)高、新設備多,醫療環境好,醫療收人高,可定在45%以下;??漆t院可根據不同病種的用藥情況來確定。
四、業務收支明細表問題。新制度的"業務收支明細表",橫欄取消了"管理費用"項目,將"管理費用"的所有縱欄支出項耳每月直接攤入"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和"在加工材料"相關項目內,"管理費用"所有的明細支出項目全部消失,這就不利于對管理部門的費用進行財務預算的編制、監督及分析,不利于降低成本費用支出的經營決策。筆者認為,應在業務收支明細表橫欄增設"管理費用"項目,在項目縱欄最后增加一項"管理費用"。
五、壞帳準備問題。新制度規定"醫院應按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科目余額的3%一5%計提壞帳準備。"這是為了解決醫療欠費問題的一項重大改革,是醫院正確核算收支結余的一項重要措施。筆者認為,這項規定尚缺乏合理性和科學性:(1)應收在院病人醫院費科目余額包含預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減去預收醫療款的凈額才是醫療欠費。因此,壞帳準備的計提基數應為:"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減預收醫療款加應收醫療款之和。(2)醫院按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的3%一5%計提壞帳準備,而企業按3‰一5‰計提壞帳準備,醫院與企業相比大10倍,使醫院經濟負擔過重,易使國有資產流失,因而應降低計提比例。而且。醫療欠費不是醫院經營失誤造成,而是社會原因造成,政府有責任解決這一問題,在醫療收費末提高到按成本收費的情況下,政府仍應負擔一定的醫療欠費。(3)在年末計提壞帳準備,會造成年末當月的管理費支出增大,并不能真實反映每月的費用支出。因此,壞帳準備應每月按實際應收醫療費進行預提,年末調整,多減少補,以保證醫院經營效益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