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稅款征收業務流程
臨時征收稅款是對于未在稅務機關辦理設立登記的納稅人,臨時發生納稅行為時對其應納稅款的征收。
(一)臨商征收
無固定營業場所的流動性臨時經營納稅人,其應納稅額由稅務機關稅源管理人員按次(日)核定后進行臨時征收,當場收取的小額現金稅務人員應為納稅人開具定額完稅證,對未達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不予征收稅款。
(二)未辦證臨時征收
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臨時納稅人上門申報征收,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并填寫申報表,進行臨時登記后征收稅款并開具完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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