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地如何規定
【問題】
我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 戶籍所在地與工作所在地不在一個地方。請問,我該向哪里的稅務局申報?
【解答】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規定如下:
?。ㄒ唬┰谥袊硟扔腥温殹⑹芄蛦挝坏?,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ǘ┰谥袊硟扔袃商幓蛘邇商幰陨先温殹⑹芄蛦挝坏?,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申報。經常居住地,是指納稅人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您應向您工作所在地的地稅局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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