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自去年初在上海、重慶兩大直轄市啟動,歷經一年之后,房產稅實施效果逐漸顯現。今年財政預算報告指出,要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
種種跡象表明,房產稅改革全面推開已勢在必行。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對個人住房開征房產稅對房地產業的影響主要是心理層面和預期層面。雖然上海和重慶征收房產稅的范圍有限,但是在心理上產生了潛移默化的作用,人們在買房時會考慮持有成本的問題,老百姓對不動產作為家庭重要資產的觀念會產生變化,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機性購房需求。這為房產稅試點擴大應成為一項長效機制提供現實支持。
密集釋放的政策信號也顯示房產稅試點擴圍并非空穴來風。日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年會上表示,要健全稅收制度,包括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研究制定房產保有、交易環節稅收改革方案。
再早一些,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要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隨后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謝旭人表示,今年要認真總結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
而國務院前不久批轉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更是明確指出,今年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不斷強化的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政策信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一些有多套房產的業主正密切注意這方面的動向,有的明確表示會考慮出手部分房產。專家認為,隨著試點范圍的擴大開來,市場各方需對房產稅有更加深入的認識。至于試點會選擇哪些城市,自然成了當前業內關注的一個重要方面。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應當選擇不同類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房價較高、市場相對成熟、二手房代替一手房成為交易主體的一線城市可能性比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二三線城市成為試點的可能。
日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出現了正面效應。下一步要總結經驗、優化方案,在多個地域穩步推進,包括廣州、深圳。地產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深圳、廣州有望接棒上海、重慶,入圍第二批試點房產稅改革的城市名單。
然而,個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聯網是目前制約中國房產稅全面推開的障礙之一。“加快城鎮住房信息系統”無疑成為房產稅推開掃去障礙的第一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證實,今年上半年,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將實現全國聯網,各地爭取2013年實現全市、全省聯網。
此外,加征房產稅會否增加普通民眾稅負壓力也是開征房產稅爭議的主要焦點。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安體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我國,目前房產稅收入占我國稅收的比例在1%左右,占地方財政收入的6%左右,現在的房產稅主要征收對象是經營性房產,大量的居民住宅不征稅。如果對個人住房普遍征收的話,“量是非常大的”。他測算,按照有關部門公布的住宅竣工面積,從“六五”到“十一五”,共約370億平方米。假定按照該面積的一半來征稅,稅基為5000元/平方米,稅率按1.2%,則能征到約1萬億元的房產稅。這大概就能占到地方基層政府財政收入的25%.所以,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有助于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困難。可這樣一來,也可能增加普通民眾的稅負壓力。
不過,原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劉克崮強調,征收房產稅是為配合房地產調控,而非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不能把調房價寄希望于房產稅,而應該看到房產稅所帶來的財稅機制改革。“即便今后房產稅全面開征,也不是向每一個人征收,應對滿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產做出充分的扣除。”劉克崮進一步指出。
“不能將房產稅定位到‘抓錢’上,那樣只會加重公眾‘稅收焦慮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也認為,房產稅首先應定位在個人住房調節稅,房產越多,稅越高。
不論房地產試點最終花落誰家,至于試點方案,業內專家認為,現行房產稅試點方案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向存量房征稅是大勢所趨。
目前上海、重慶兩地實施的房產稅試點方案中,除重慶將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納入征稅范圍外,對于個人住房征收的房產稅均不對存量房產征稅。有研究認為,如果主要針對新購住房課稅,可能意味著征稅對象沒有被平等對待。因此,從稅法公平原則出發,除對居民生存權的房產免稅外,對擁有個人居住房屋者均應當征稅。征稅范圍應當既包括新購的房產也包括原先的存量,既包括高檔住房,也應當包括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