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免稅收入中“符合條件”指什么條件
【問題】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中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那么,“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紅利”這里的“符合條件”是指什么條件呢?
【解答】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主要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其中,“居民企業之間”即是指不包括那些投資到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同時,必須為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產生的收益。這里的“符合條件”同時還指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
另外,稅法中說到的“權益性投資”,是指為獲取其他企業的權益或凈資產所進行的投資。企業進行這種投資是為取得對另一企業的控制權,或實施對另一個企業的重大影響,或為了其他目的。比如,對其他企業的普通股股票投資、為獲取其他企業股權的聯營投資等,均屬權益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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