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自有房屋買賣需要交哪些稅?怎么征收的?
【解答】
個人銷售住房所得需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1.如果是超過 2 年(含 2 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根據財稅 [2008]174 號規定,免征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以轉讓房產的收入額減除房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 的稅率。
3.營業稅以轉讓房產的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營業額,適用 5% 的稅率。
4.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以所繳納的營業稅額為計稅基礎,城建稅稅率分別為 7% (市區)、 5% (縣城、鎮)或 1% (非市區、縣城、鎮),教育費附加為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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