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入企業賬應如何處理?
問:我企業的幾部車在法人名下,我現在想把他們入企業賬上是不是應該到地稅局代開發票?其價值怎樣確定(因為已經用過幾年了)?其折舊是按照發票上的價格計提?
答:你所指的企業購買法人名下的幾部汽車,應取得發票入賬,由于是銷售業務,可到國稅局代開發票。價值可按評估價確定,折舊按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留殘值和折舊年限計算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原值及折舊年限認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095號):“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政策精神,企業取得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主管稅務機關首先應當根據已使用過固定資產的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計新舊程度,然后與該固定資產的法定折舊年限相乘確定。如果有關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難以準確估計,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采取其他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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