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林地用于農業生產能否免稅
問:A公司今年5月將該公司一塊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王某用于果樹立體種植,取得轉讓收入30萬元。該筆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林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00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并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征收營業稅。同時,為扶持農業生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若干項目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作出規定,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可免征營業稅。據此,上述公司雖然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但由于該項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符合國家扶持農業生產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可免繳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林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00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并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征收營業稅。同時,為扶持農業生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若干項目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作出規定,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可免征營業稅。據此,上述公司雖然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但由于該項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符合國家扶持農業生產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可免繳營業稅。
下一篇:企業發生財產損失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