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原料分不清時應適用哪個消費稅率
問:某酒廠生產的白酒所用原料既有外購糧食,又有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原料比較復雜,生產出的白酒所用的原料無法分清。該酒廠生產的白酒應該按糧食白酒的稅率25%繳納消費稅,還是按薯類白酒稅率15%繳納消費稅?(正保會計網校)
答:國稅發[2002]109號文件對此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對以糧食原酒作為基酒與薯類酒精或薯類酒進行勾兌生產的白酒應按糧食白酒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對企業生產的白酒應按照其所用原料確定適用稅率。凡是既有外購糧食,或者有自產或外購糧食白酒(包括糧食酒精),又有自產或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業,其生產的白酒凡所適用原料無法分清的,一律按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
據此,由于該酒廠生產的白酒所用的原料既有外購糧食,又有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原料比較復雜,生產出的白酒所用的原料無法分清,應該按照糧食白酒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答:國稅發[2002]109號文件對此問題作了如下規定:
(一)對以糧食原酒作為基酒與薯類酒精或薯類酒進行勾兌生產的白酒應按糧食白酒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對企業生產的白酒應按照其所用原料確定適用稅率。凡是既有外購糧食,或者有自產或外購糧食白酒(包括糧食酒精),又有自產或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業,其生產的白酒凡所適用原料無法分清的,一律按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
據此,由于該酒廠生產的白酒所用的原料既有外購糧食,又有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原料比較復雜,生產出的白酒所用的原料無法分清,應該按照糧食白酒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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