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開具的結算票據的入帳問題
問:企業單位經常到勞動局等事業單位辦事,每年這些事業單位都要求訂閱他們行業的刊物和對企業人員培訓相關的知識。結算時,經常使用某某省單位往來資金結算票據(有財政廳的票據檢印戳),上面寫著“資料款或是培訓費”等。
請問老師,這樣的票據我們企業能不能用來入帳報銷?關于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和企業入帳核銷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答: 1.行政事業性統一收費票據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規章的規定,在收取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時,向被收取單位或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
2.對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并通過市場取得的服務性、經營性收費,如技術咨詢、開發、轉讓和服務費;組織展覽、展銷會收取的展位費;創辦刊物、出版書籍并向訂購單位和個人收取的費用;開展演出活動、提供錄音、錄象服務收取的費用;組織短期出國培訓、為來華工作的外國人提供境內服務等收取的國際交流服務費;非強制性培訓辦班收費;中介機構提供的中介服務收費以及復印費、打字費、資料費等,應使用稅務機關的發票,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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