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換房應交什么稅
問:我單位屬于糧食購銷企業,由于城鎮規劃,折遷原倉庫后,有近兩畝的空地,企業決定同建筑商聯合開發,企業出土地,建筑商出資金,建成后50%歸企業,50%歸建筑商,企業所得的50%準備全部出售,用作職工買斷工齡的安置費,請問企業應繳納什么稅?稅率是多少?建筑營業稅由誰繳納?
答:你單位和建筑企業通過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相互交換,雙方都擁有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你單位轉讓了部分土地使用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建筑企業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因此,你單位應按營業稅“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納稅,企業應按營業稅中“銷售不動產”稅目納稅。一方如你單位將分得的房屋銷售,則又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也應對其銷售收入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稅率是5%。建筑安裝營業稅是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繳納。
在聯合建房中,產權發生轉移,還涉及契稅問題。你單位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應按取得房屋價值的4%納契稅;建筑商取得土地使用權,也應按土地價值的4%納契稅,如房屋、土地的價值無法分開核算,就按評估價值計征。
另外,合作建房,建成后分房的,根據財稅字[1995]48號文規定,如果用于自己的生產、經營、生活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但如果建成后把分得的房產轉讓的,不享受此項優惠,要按規定交土地增值稅。
答:你單位和建筑企業通過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相互交換,雙方都擁有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你單位轉讓了部分土地使用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建筑企業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因此,你單位應按營業稅“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納稅,企業應按營業稅中“銷售不動產”稅目納稅。一方如你單位將分得的房屋銷售,則又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也應對其銷售收入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稅率是5%。建筑安裝營業稅是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繳納。
在聯合建房中,產權發生轉移,還涉及契稅問題。你單位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應按取得房屋價值的4%納契稅;建筑商取得土地使用權,也應按土地價值的4%納契稅,如房屋、土地的價值無法分開核算,就按評估價值計征。
另外,合作建房,建成后分房的,根據財稅字[1995]48號文規定,如果用于自己的生產、經營、生活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但如果建成后把分得的房產轉讓的,不享受此項優惠,要按規定交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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