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為l‰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中規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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