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舉例
[例1]陽平測繪局有一非獨立核算的煤礦,5月對外銷售原煤120000噸,對外銷售用自產原煤加工的選煤70000噸。稅務機關核定的選煤的綜合回收率為0.8。該煤礦所采原煤的單位稅額為0.80元/噸。
月度終了,該單位按規定計算本月應納稅額:
(1)對于對外銷售原煤,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120000×0.8=96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96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96000
(2)對于自產自用原煤,由于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數量,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售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則按選煤銷售量折算成的原煤自用數量為:
原煤自用數量=70000÷0.8=87500噸
則自用原煤的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87500×0.8=70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7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70000
[例2]碘鹽研究所有一非獨立核算的碘鹽加工廠,6月初庫存外購液體鹽1000噸,6月16日、28日分別購進液體鹽2000噸、3000噸,每噸購進價格假定為200元。6月末庫存外購液體鹽2000噸。6月份對外銷售用外購液體鹽加工成的精鹽5000噸。
月終,研究所應當按規定計算出對外銷售碘鹽應繳納的資源稅,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外銷固體鹽數量×單位稅額=5000×12=60000元
按規定,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準予扣除。在具體確定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時,可采用如下計算公式計算確定: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外購液體鹽資源稅稅率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期初庫存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當期購進的液體鹽的數量-期末庫存的液體鹽的數量
月末,企業按規定計算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1000+5000-2000=4000噸
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單位稅額=4000×3=12000元
則6月份研究所實際應納資源稅為:
應納稅額=60000-12000=48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48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48000
月度終了,該單位按規定計算本月應納稅額:
(1)對于對外銷售原煤,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120000×0.8=96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96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96000
(2)對于自產自用原煤,由于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數量,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售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則按選煤銷售量折算成的原煤自用數量為:
原煤自用數量=70000÷0.8=87500噸
則自用原煤的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87500×0.8=70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7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70000
[例2]碘鹽研究所有一非獨立核算的碘鹽加工廠,6月初庫存外購液體鹽1000噸,6月16日、28日分別購進液體鹽2000噸、3000噸,每噸購進價格假定為200元。6月末庫存外購液體鹽2000噸。6月份對外銷售用外購液體鹽加工成的精鹽5000噸。
月終,研究所應當按規定計算出對外銷售碘鹽應繳納的資源稅,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外銷固體鹽數量×單位稅額=5000×12=60000元
按規定,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準予扣除。在具體確定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時,可采用如下計算公式計算確定: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外購液體鹽資源稅稅率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期初庫存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當期購進的液體鹽的數量-期末庫存的液體鹽的數量
月末,企業按規定計算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1000+5000-2000=4000噸
外購液體鹽準予扣除的已納稅額=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液體鹽的數量×單位稅額=4000×3=12000元
則6月份研究所實際應納資源稅為:
應納稅額=60000-12000=48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 48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48000
上一篇:外商要貨單據要繳印花稅
下一篇: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舉例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