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辦理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申報
納稅人應分別以下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辦理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并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繳納土地增值稅:
⑴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論是否取得轉讓收入,均應于每季終了后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取得轉讓收入的,應同時繳納土地增值稅。
⑵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其他納稅人均應自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辦理納稅登記申報手續;并于取得轉讓房地產收入的次月十日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⑶納稅人辦理納稅登記申報手續時,應先填報項目登記表和納稅申報表,然后持項目登記表和納稅申報表、房屋及建筑物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證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注:納稅人攜帶上述資料辦理申報手續時,應首先到稅收管理科,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申報情況,計征土地增值稅,后攜帶《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式二份,報送納稅申報窗口,辦理稅款申報。
⑴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論是否取得轉讓收入,均應于每季終了后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取得轉讓收入的,應同時繳納土地增值稅。
⑵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其他納稅人均應自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辦理納稅登記申報手續;并于取得轉讓房地產收入的次月十日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⑶納稅人辦理納稅登記申報手續時,應先填報項目登記表和納稅申報表,然后持項目登記表和納稅申報表、房屋及建筑物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證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注:納稅人攜帶上述資料辦理申報手續時,應首先到稅收管理科,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申報情況,計征土地增值稅,后攜帶《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式二份,報送納稅申報窗口,辦理稅款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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