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土地增值稅的納稅輔導——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申報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當從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然后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和規定的期限繳納土地增值稅。
這里所說的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如果個體戶的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與所轉讓的房地產的坐落地在同一地的,可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原管轄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如果個體戶的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與所轉讓的房地產的坐落地不在同一地的,則應在房地產坐落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轉讓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個體戶在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在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后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并同時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
(1)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
(2)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
(3)房地產評估報告。如果轉讓的是舊房,則按規定必須進行房地產評估,由政府批準設立的評估機構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房地產評估,并出具房地產評估報告。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的完稅憑證。
(5)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如該房地產的原造價或買價等。
這里所說的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如果個體戶的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與所轉讓的房地產的坐落地在同一地的,可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原管轄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如果個體戶的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與所轉讓的房地產的坐落地不在同一地的,則應在房地產坐落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轉讓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個體戶在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在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后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并同時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
(1)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
(2)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
(3)房地產評估報告。如果轉讓的是舊房,則按規定必須進行房地產評估,由政府批準設立的評估機構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房地產評估,并出具房地產評估報告。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的完稅憑證。
(5)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如該房地產的原造價或買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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