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拒絕代扣稅款應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65號文件第十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并暫停支付其應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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