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社會福利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收入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27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8)12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收入,凡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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