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工房產預租收入何時確認收入實現?
問:房產開發企業未完工產品何時確認收入實現?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2006-3-6)》之規定,開發企業新建的開發產品在尚未完工或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產權證前,與承租人簽訂租賃預約協議的,自開發產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預租價款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承租方支付的預租費用同時按租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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