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的特點
1.納稅上的統一性和一次性。
按照全國統一的進出口關稅條例和稅則征收關稅,在征收一次性關稅后,貨物就可在整個關境內流通,不再另行征收關稅。這與其他稅種如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是不同的。
2.征收上的過“關”性。
是否征收關稅,是以貨物是否通過關境為標準。凡是進出關境的貨物才征收關稅;凡未進出關境的貨物則不屬于關稅的征稅對象。
3.稅率上的復式性。
同一進口貨物設置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的復式稅則制。優惠稅率是一般的、正常的稅率,適用于同我國訂有貿易互利條約或協定的國家;普通稅率適用于同我國沒有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這種復式稅則充分反映了關稅具有維護國家主權、平等互利發展國際貿易往來和經濟技術合作的特點。
4.征管上的權威性。
關稅是通過海關執行的。海關是設在關境上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是貫徹執行本國有關進出口政策、法令和規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務是根據有關政策、法令和規章,對進出口貨物、貨幣、金銀、行李、郵件、運輸工具等實行監督管理。征收關稅、查禁走私貨物、臨時保管直達貨物和統計進出口商品等。
5.對進出口貿易的調節性。
許多國家通過制定和調整關稅稅率來調節進出口貿易。在出口方面,通過低稅、免稅和退稅來鼓勵商品出口;在進口方面,通過稅率的高低、減免來調節商品的進口。
關稅對進口商品的調節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于國內能大量生產或者暫時不能大量生產、但將來可能發展的產品,規定較高的進口關稅,以削弱進口商品的競爭能力,保護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和發展;
(2)對于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進口,規定更高的關稅,以達到限制甚至禁止進口的目的;
(3)對于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不足的原料、半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產上急需的物資,規定較低稅率或免稅,以鼓勵進口,滿足國內的生產和生活需要;
(4)通過關稅調整貿易差額,當貿易逆差過大時,提高關稅或征收進口附加稅,以限制商品進口,縮小貿易逆差;當貿易順差過大時,通過減免關稅,縮小貿易順差,以減緩與有關國家的貿易摩擦與矛盾。
按照全國統一的進出口關稅條例和稅則征收關稅,在征收一次性關稅后,貨物就可在整個關境內流通,不再另行征收關稅。這與其他稅種如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是不同的。
2.征收上的過“關”性。
是否征收關稅,是以貨物是否通過關境為標準。凡是進出關境的貨物才征收關稅;凡未進出關境的貨物則不屬于關稅的征稅對象。
3.稅率上的復式性。
同一進口貨物設置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的復式稅則制。優惠稅率是一般的、正常的稅率,適用于同我國訂有貿易互利條約或協定的國家;普通稅率適用于同我國沒有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這種復式稅則充分反映了關稅具有維護國家主權、平等互利發展國際貿易往來和經濟技術合作的特點。
4.征管上的權威性。
關稅是通過海關執行的。海關是設在關境上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是貫徹執行本國有關進出口政策、法令和規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務是根據有關政策、法令和規章,對進出口貨物、貨幣、金銀、行李、郵件、運輸工具等實行監督管理。征收關稅、查禁走私貨物、臨時保管直達貨物和統計進出口商品等。
5.對進出口貿易的調節性。
許多國家通過制定和調整關稅稅率來調節進出口貿易。在出口方面,通過低稅、免稅和退稅來鼓勵商品出口;在進口方面,通過稅率的高低、減免來調節商品的進口。
關稅對進口商品的調節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于國內能大量生產或者暫時不能大量生產、但將來可能發展的產品,規定較高的進口關稅,以削弱進口商品的競爭能力,保護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和發展;
(2)對于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進口,規定更高的關稅,以達到限制甚至禁止進口的目的;
(3)對于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不足的原料、半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產上急需的物資,規定較低稅率或免稅,以鼓勵進口,滿足國內的生產和生活需要;
(4)通過關稅調整貿易差額,當貿易逆差過大時,提高關稅或征收進口附加稅,以限制商品進口,縮小貿易逆差;當貿易順差過大時,通過減免關稅,縮小貿易順差,以減緩與有關國家的貿易摩擦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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