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體工商戶在什么情況下需要繳納營業稅?如何計算?
答:個體工商戶提供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取得收入的,應當繳納營業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
具體稅率見下表: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
征收范圍 |
稅率(%) |
一 交通運輸業 |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 |
3 |
二 建筑業 | 建筑業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
3 |
三 金融保險業 |
5 | |
四 郵電通訊業 |
3 | |
五 文化體育業 |
3 | |
六 娛樂業 |
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 |
20 |
七 服務業 |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
5 |
八 轉讓無形資產 |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 |
5 |
九 銷售不動產 | 銷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
5 |
注:目前娛樂業中臺球和保齡球減按5%的稅率繳納。
個體工商戶繳納營業稅,其銷售額必須達到營業稅的起征點,達不到起征點的不用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起征點:
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月營業額1000元至5000元;
營業稅按次(日)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各地的營業稅起征點具體數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屬稅務部門在上述規定的幅度內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