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消費稅一般以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者為納稅人,在銷售環節納稅。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納稅。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結算方式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結算方式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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