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發票需要什么手續
問:我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在專用發票不夠用,請問增加發票需要什么手續?
答:根據(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六條 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后,憑《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本規定所稱初始發行,是指主管稅務機關將一般納稅人的下列信息載入空白金稅卡和IC卡的行為。
(一)企業名稱;
(二)稅務登記代碼;
(三)開票限額;
(四)購票限量;
(五)購票人員姓名、密碼;
(六)開票機數量;
(七)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納稅人發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發行;發生第二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注銷發行。
根據您企業的情況,您可以到您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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