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采石料修建江堤是否繳納增值稅?
問:自采石料修建江堤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貨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3]154號)文件規定: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制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單位或企業的建筑工程的,應在移送使用時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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