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稅收優惠——增值稅、消費稅、關稅(七)
31.出口企業退稅
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銷售給外商的出口貨物,如外商將貨物存放在保稅區的倉儲企業,離境時由倉儲企業辦理報關手續的,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可憑貨物進入保稅區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倉儲企業的出口備案清單及其他規定的憑證,向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國稅發[2000]165號)
32.加工貿易出口退稅
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從事加工貿易,若進口料件是從保稅區內企業購進的,可按現行的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稅收政策辦理退稅。(國稅發[2000]165號)
3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外貿企業從事的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在計算抵扣進料加工料件稅額時,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抵扣;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計算抵扣。(國稅發[2000]165號)
34.樣品、展品出口退稅
出口企業報關出口的樣品、展品,如在境外將其銷售并收匯的,準予憑其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檢銷單及其他規定的退稅憑證辦理退稅。 (國稅發[2000]165號)
35.視同自產貨物退稅
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的下列產品,可視同自產產品給予退(免)稅:(國稅發[2000]165號)
(1)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
(2)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
(3)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
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銷售給外商的出口貨物,如外商將貨物存放在保稅區的倉儲企業,離境時由倉儲企業辦理報關手續的,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可憑貨物進入保稅區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倉儲企業的出口備案清單及其他規定的憑證,向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國稅發[2000]165號)
32.加工貿易出口退稅
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從事加工貿易,若進口料件是從保稅區內企業購進的,可按現行的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稅收政策辦理退稅。(國稅發[2000]165號)
3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外貿企業從事的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在計算抵扣進料加工料件稅額時,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抵扣;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計算抵扣。(國稅發[2000]165號)
34.樣品、展品出口退稅
出口企業報關出口的樣品、展品,如在境外將其銷售并收匯的,準予憑其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檢銷單及其他規定的退稅憑證辦理退稅。 (國稅發[2000]165號)
35.視同自產貨物退稅
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的下列產品,可視同自產產品給予退(免)稅:(國稅發[2000]165號)
(1)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
(2)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
(3)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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